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学习好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理由是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
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当然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因为他知道
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
